关于异常凝血酶原(PIVKA-II)测定外送检验医疗服务项目自主定价的价格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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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海南省医疗保障局、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海南医疗服务价格(2021版)》(琼医保管〔2021〕283号)文件精神,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照“合理补偿成本、兼顾群众”原则,依据科室成本测算,自主制定“异常凝血酶原(PIVKA-II)测定”自主定价外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详见附件),并已报陵水县医疗保障局和陵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备案(备案文号:陵医院字〔2026〕63号),现予以公示。

  咨询电话:83300167

  

附件:1.海南省医疗服务项目自主定价报备表8b7d722a84b0bad8227b22b5e68d8e95.jpg (179.58 KB)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