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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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南省公立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及物价管理相关规定,现将我院开展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及服务说明公示如下,接受患者和社会各界监督。

一、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表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价单位 价格标准(元)
1 T40000004 特需门诊诊查费(国优专家) 400
2 T40000003 特需门诊诊查费(省优专家) 300
3 T40000002 特需门诊诊查费(主任医师) 200
4 T40000001 特需门诊诊查费(副主任医师) 100
二、服务说明
(一)以上价格为我院在海南省医保局备案的特需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不予医保报销,费用由患者个人自愿承担。
(二)上述诊查费仅包含本次门诊诊疗服务费用,不包含检查、检验、药品、治疗等其他相关费用。
(三)服务实行预约制,每位患者诊疗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由对应职称医师亲自诊疗,提供检查、检验、治疗、住院床位等方面的优先协调服务,优化就诊流程,提升就医体验。
 
监督电话:医务科 0898-83300004 | 医保办 0898-83300167
公示期:2026年5月27日—2026年6月9日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