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公示
根据海南省医疗保障局、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海南医疗服务价格(2021版)》(琼医保管〔2021〕283号)文件精神,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照“合理补偿成本、兼顾群众和基本医疗保险承受能力”原则,依据科室提供的成本测算,自主制定耵聍取出等4项医疗服务项目自主定价(详见附件)。并已报陵水县医疗保障局和陵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备案(备案文号:陵医院字〔2025〕20号),已通过审核,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3月17日-28日
咨询电话:83300859
附件1:自主定价报备表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
2025年3月17日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