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或参保人未就业配偶(灵活就业人员配偶不可享受),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均按规定报销。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
1.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参保人或参保人未就业的配偶妊娠期、分娩期和产褥期内,因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治疗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床位费、药费以及分娩并发症等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参保人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等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以上由陵水黎族自治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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